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解读 双创学习 科技创新 健康双创 视频图片 产业联盟 健康商城 商学院
  • 手机版
  • 121winsb.com > 母婴 > 论坛热帖 >

    母婴救治中心建设有了指南

    2018-01-11 10:45 健康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紧紧围绕保障母婴安全主题,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区域组织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以及服务能力、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省级普遍建立了若干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指出,省级应当建立若干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两级均应当建立至少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专家为成员的院内危重孕产妇急救小组。未设立内科、外科的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应当与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转会诊协作机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指出,原则上所有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应当至少设立1个服务能力不低于相应层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责任编辑:双创健康
          中国双创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公共服务重点网站。本网站24小时对外发布信息,是中国创新创业发展传播、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双创”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电话:0086-01-53684885

    传真:0086-10-63343583

    媒体合作:0086-10-53397606

    品牌活动合作:0086-10-53397606

    广告合作:0086-10-63343583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协议 | 发展规划 | 常见问题 | 合作洽谈 | 网站声明 | 广告报价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5-2016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040089号-13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京网文[2011]0252-085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联系电话:010—53684885 电子邮箱:ceic1010@chian.org.cn